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学管理工作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;对长期不参加学习、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、未按规定完成毕业图像采集,无法进行学历注册,现决定予以退学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因其中部分学生难以联系上本人,退学通知无法送达,特予公示。学生如对学籍处理意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籍管理科联系,逾期不予处理。
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满20日即视为送达,自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,学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,学院不再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7日
联系方式:学籍管理科 0551-62720262
附:拟退学学生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