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近期,校园内屡发生流浪犬追咬师生现象,严重影响了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,为维护校园安全,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,保卫处将常态联合属地执法部门对校内流浪犬进行清理整治。同时依据《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就规范校园养犬和治理流浪犬只,通告如下:
一、严禁携带猫狗等宠物入校,严禁在学生生活区、教学区、办公区饲养猫狗等宠物。
二、家属区饲养的犬只须按《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办理犬只免疫证明和《犬只准养证》,且须有专门饲养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,校园内禁止放养犬只。如发现违规行为,将予以劝阻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不得在校园内戏逗,喂养流浪动物,以免被抓伤咬伤。
四、保卫处将定期巡查,发现流浪犬只将立即上报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捕捉,确保校园环境安全。
五、对故意炒作扰乱学校正常办学秩序,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,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共同营造和谐、安全、卫生的校园环境。
特此通告。
保卫处
2025年04月11日